索赔半年分文未见 法院强制执行遭遇空账户 - 强制执行 - 大连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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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1月10日

  “用人单位拖欠我们的工资补偿,劳动仲裁庭的裁决书下来后我们半年都拿不到一分赔偿!”7月23日,珍珍和秀秀(化名)拨通了记者的电话。

  珍珍和秀秀2009年5月25日从南宁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辞职,由于用人单位一直没有跟她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她们购买保险,两人向南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2010年2月10日,南宁市仲裁委裁决用人单位向珍珍支付2倍工资差额5800元,向秀秀支付2倍工资差额3690元。用人单位一直没有支付这笔钱,两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用人单位疑似转移资金,注册的银行账号经查是空户口,截至2010年7月23日,俩人都拿不到一分仲裁庭裁决的工资补偿。无奈之下,俩人求助于媒体。

  上工9个月不签劳动合同 试用三个月转正不成要转岗

  2008年11月1日,刚大学毕业不久的珍珍应聘到南宁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当文员,用人单位许诺试用期二个月后就转正,试用期间每月给珍珍800元薪水,没有和她签订劳动合同。珍珍试用期满之后,向该公司提出签劳动合同、买保险的要求,用人单位以“合同还没做好”为由一再推辞,也没有为珍珍购买保险。珍珍发现公司里面的同事走了一拨又一拨,2009年5月25日,她终于下定决心辞职。

  秀秀2009年2月9日也应聘到该公司工作,她应聘的是行政部人事主管的岗位,试用期也是两个月,月薪1200元。秀秀的试用期快到了,该公司的老总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拒绝和她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还以她不适合这个岗位为由,要她转岗销售经理,不然不能继续在该公司工作。

  秀秀认为如果转岗去做销售经理,实质性的工作就是去做公关,陪客户吃饭喝酒。该公司的人员流动很大,经常有新人进来不到一个月就跳槽了,她认为这家公司的业务前景不是很明朗,2009年5月25日,她也提出了辞职。

  辞职后,珍珍和秀秀认为自己在试用期2个月后,没有享受应得的正式待遇,向南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注册资本升级变500万 银行基本账户成空户头

  珍珍和秀秀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不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和每周六加班的加班费的要求。南宁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王XX和该公司副总经理陈书敏是该公司委托代理人,参加了此案的庭审。

  2010年2月10日, 南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了裁决:南宁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珍珍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5月26日期间二倍工资差额5800元;支付秀秀2009年3月9日至5月24日的二倍工资差额3690元,驳回了俩人要用人单位支付周六加班费的请求。

  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南宁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必须向珍珍和秀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赔偿。如果该公司不服裁决,可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珍珍和秀秀今年2月10日就收到了仲裁庭的裁决书,但是她们至今没拿到一分钱。

  秀秀告诉记者:“收到裁决书后,公司的总经理王XX就说不服,只肯给我们一个月的工资。之后他们的律师联系过我们,要我们去和他谈,还威胁说如果不谈,这个钱我们很可能拿不到。”秀秀和珍珍当时没有与对方律师直接谈,她们也请了律师,并让律师联系用人单位的律师。“我们的律师打电话给对方的律师,他‘很拽’地说正在开车,好像没有认真谈谈的意思,我们就没有再联系他。”秀秀和珍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南宁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工商局备案登记的银行注册账户是空户,没有一分资金。珍珍和秀秀不甘心,去南宁市工商局查了该公司的档案,发现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从50万变成了500万。

  老板称不该赔那么多 不清楚公司账户情况

  记者采访了南宁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XX。王XX告诉记者,他是该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由于公司是2009年新成立的,很多规章制度都不完善,所以一直没有和珍珍签订劳动合同。秀秀之前在该公司任行政主管的职务,王XX表示本来寄期望于秀秀,希望她能完善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作合同。“她的水平有限,没有达到我们的要求,不能按时完善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所以我们没有和她签合同。”

  当记者问及为何法院强制执行时该公司的账户是空户头,王XX表示:“你也知道做生意啦,有时候付了货款,钱一时周转不过来。我们不是不想给她们钱,只是公司做生意总要有周转的。”记者问他现在该公司的户头是否有钱,他表示:“这具体的账目是财务的事情,我并不清楚。”

  记者问他是否清楚收到劳动仲裁庭的裁决书15天之日,如不上诉裁决书就产生法律效力,该公司就要如数支付裁决书上的两倍工资差额。王XX表示:“她们工作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我们认为不应该赔那么多,我已经请律师跟她们联系,希望大家各退一步和解,律师说联系她们没人接电话。”

  律师建议劳动者维权多颗心眼 寻找其他财产线索

  “现在这个公司的基本户是空的,法院要求我们提供其他财产线索, 可是我们没有办法查到这家公司其他的户头,让我们觉得维权很难!”珍珍表示,她在该工作当文员的时候曾留意过,公司的基本账户里面是有钱的。秀秀辞职后曾托旧同事打听,但是除了公司财务之外,没有人知道新账户的号码。“我们都怀疑他们转移了资金,或者用私人账户在交易。”

  记者采访了国海律师事务所韦佳炫律师,他告诉记者,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薪酬纠纷中,劳动者的维权经常遭遇各种尴尬情形。除了基本账户外,珍珍和秀秀可以查找该公司名下的其他资产,比如现金、机器、设备、房产等等,只要发现其他的资产线索,就可请法院强制执行。南宁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份制企业,如果公司的不用公共账户交易,而是以私人的户头进行,涉嫌触犯了有关法律,有可能会被追究责任。

  珍珍和秀秀都认为该公司是在恶意拖欠赔付工资,她们向记者表示:“其实钱是小事,我们觉得这家公司用人缺乏法律意识,无视劳动者的权益。这家公司内部人员流动很大,所以经常在网上贴招聘广告,我们希望曝光自己的遭遇,警醒其他求职者不要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