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的级别管辖 - 管辖知识 - 大连刑事律师
有问题我们帮您!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法律咨询热线: 1594113271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管辖知识
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9月1日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市级以上的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