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选民送香烟拉选票 触犯法律被拘留 - 强制执行 - 大连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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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7日
  1月12日,经江苏射阳县公安局批准,耦耕派出所依法对贿赂选民拉选票,扰乱正常选举秩序的4名嫌疑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在新一届村(居)干部选举活动中,为了使张某能顺利当上村(居)干部,嫌疑人陈某(男,37岁)、杜某(男,39岁)、尹某(男,45岁)、薛某(男,42岁)等4人采取请选民吃饭、送香烟等手段,为张某拉取选票,致使在元月10日的换届中,使张某的选票得数领先于另一候选人,引起部分群众的强烈不满。案件发生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迅速抽调警力展开侦查。

  经审查,4名涉案嫌疑人对贿赂选民拉选票一事供认不讳,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射阳县公安局依法对4名嫌疑人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